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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整治房产中介“十大乱象”

浔阳晚报  2016-07-25 13:21

[摘要] 中国江西网讯 发布虚假房源、捆绑收费、泄露客户信息……近年来,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种种乱象,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 发布虚假房源、捆绑收费、泄露客户信息……近年来,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种种乱象,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7月21日,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,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,将在全省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,重点整治房地产中介挪用交易资金等10类行为。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,将被记入信用档案。

全省各市、县房管部门要同有关部门,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以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,诱骗消费者等10类不良行为。同时,各地要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,认真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,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,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,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行为。

省住建厅要求,在9月底前,各地要及时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,发布交易风险提示,提醒群众审慎选择中介机构。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,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网上签约权限,并依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。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、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,要配合有关部门,依法将其清出市场。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,积极推行中介人员实名服务制度,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,建立健全交易资金监管制度,加强中介行业信用管理。

房产中介“十大乱象”

1.以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,诱骗消费者

2.未将房屋抵押、查封 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

3.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、内容和收费标准

4.强制提供代办服务、捆绑收费

5.未经当事人同意,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、交易合同

6.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

7.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,低价收进高价卖(租)出房屋赚取差价

8.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

9.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

10.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、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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